校教〔2016〕42号
各二级学院、直属教学部,有关部门:
近日,江苏省教育厅印发了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<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(试行)>的通知》(苏教高〔2016〕17号)(详见附件),现转发给你们,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,深刻领会文件精神,切实做好各项工作,提高新设专业建设水平。
附件二: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(试行)》.doc
教 务 处
二○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